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科研工作,督促科研人员按期按质完成科研任务,提高学校科研项目完成率,社科处自即日开始本年度第一次集中受理省、厅、校级科项目的结题(鉴定)申请工作,相关项目的结题要求见附件说明,国家级和部级的项目常年办理结题受理。
结题材料如需财务处、监审处盖章审核请5月26日-27日和6月2-3日两个时段前往财务处与监审处集中办理(如用科研经费购买固定资产需要同时资产入库单复印件一份)。报送社科处的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6日。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可以在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
社科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