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教工党支部暨联合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第二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 2024-05-17 浏览次数: 10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学院全体教工党员树牢责任意识、底线意识纪律意识,514日下午,心理学院教工党支部与联合党支部在洁琼楼212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副院长张璟同志做新修订的《条例》专题辅导。院党委班子成员及两个教工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由教工党支部书记胡笑羽同志主持。

此次专题辅导从《条例》2024版与2016版的对比出发,深入解读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条文,涉及条例的第4976条,张璟逐条进行解读。基于《条例》的修订背景及要求,结合纪检经典案例以及高校教育工作,突出了政治纪律的首要位置,强调党员同志必须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

通过对新修订的《条例》第六章的专题党课学习,党员同志进一步深入领会了《条例》关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规定党课后半段,支部党员代表根据各自学习体会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发言。

同志们认为,这段时间集中学习党纪条例非常有必要,收获很大。学习后加强了对党员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深刻理解,特别是在教育工作中,更需自觉对表对标党纪党规,提高政治意识,防微杜渐。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真正将党员行为标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甘安龙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在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以党性党风党纪建设为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性锤炼的目的在于不断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党风建设的目标是抓长抓常,党纪是一把尺子,党员同志平时要通过学习《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自律,主动对照落实,否则一旦使用起来是要实施惩戒的。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不容易,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要时时刻刻铭记《条例》,做到心中有戒,行为有度。



      一审一校:胡笑羽

      二审二校:雷万胜

      三审三校:甘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