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自愿报名,院团委现公布心理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情况,第十一届执行团学生干部任职期满,自动卸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任命:
廖根香同学为院学生会团委副书记;
杜思霖同学为院学生会执行主席;
殷婷婷同学为院学生会分管主席;
周俊丽同学为院学生会分管主席;
免去:
钟凌燕同学院学生会团委副书记职务;
胡蓉同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职务;
毕蓉同学院学生会分管主席职务;
王菁菁同学院学生会分管主席职务;
吴双霜同学院学生会分管主席职务;
以上任职自通知发放之日起即生效,各职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若有问题经过征询意见与党站内部讨论后可进行适当的职位调整。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