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3日,心理学院顺利组织开展了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根据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精神,心理学院依据“校研字〔2018〕28号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博士点负责人任副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科学制定了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过程全程监控,操作规范,保证了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根据我们的复试方案,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拟招7人(认知心理学3人,心理统计与测量2人,人格与健康心理研究2人),少骨计划拟招2人,思政骨干计划拟招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