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朱丽芳发布时间:2018-05-09浏览次数:1010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513日上午8:30在研究生院N102(面试),研究生院教室N107 (候考)

二、各研究方向招生名额

1、少骨计划

2

2、思政骨干计划

2

3、普通计划

认知心理学3人,心理统计与测量2人,人格与健康心理研究2

三、复试内容及权重

1、面试: 40%

a)      考核考生对本领域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b)      考核考生对本领域研究及发展前景的评价能力。

c)      考核考生对本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的认识,发掘考生的创新意识,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在本专业的培养潜力等。

2、科研基础:主要是通过对考生科研成果、学习与科研经历的材料查阅与问答的方式考核考生科研情况。(30%

3、专业外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外语能力。由复试成员提供不同研究方向典型外文文献一段(如文章的讨论或结论部分),考察考生的阅读及理解能力。(30%

四、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最后总成绩按各研究方向进行排序。

2录取原则: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原则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应优先考虑。

3)少骨计划在录取时重点应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倾斜。

4)思政骨干计划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5)每位博导指导的普通计划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总招生数(含专项计划)原则上不超过2名。如招生博导无拟录取考生,可从报考同一研究方向其他博导的拟录取考生中调剂,如同一研究方向没有富余拟录取考生才能从同一专业的其他研究方向中调剂。调整报考导师程序为:个人申请,调入调出导师签署意见,学科点负责人和学院院长签字,单位盖章,报研究生院备案。

6)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校研字〔201828号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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