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秀梅发布时间:2017-03-29浏览次数:321

为了进一步做好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考核工作,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3〕43号)文件精神,结合心理学及应用心理学专业特点及培养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原则
2016级本科学生申请转入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必须参加由心理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旨在考察学生适应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习的素质与能力,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才有资格转入该生所申请的专业学习。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照盛、池平清
副组长:张璟、江新喜、刘明矾、涂冬波
成 员:熊红星、李洁、王鑫强、程琛、王秀梅
三、考核对象
申请转入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符合转专业规定条件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2016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材料审核+面试。
考核内容:不指定参考书。
考核结果:限额择优录取。
考核应带审核材料: 学生在读期间所有考试的学业成绩及标准分、转专业申请书、辅导员的推荐意见。
五、考核具体安排
1.时间:2017年411日(周二) 14:00-17:00。
2.点:江西师大实验楼北楼二楼心理学院。
3.考核流程:(1)签到。考生于考前15分钟到实验楼北楼二楼心理学院二楼多媒体教室签到并候考。签到后考生原则上不准离开候考室。候考期间通讯工具上交统一保管,待面试完成后领回。(2)递交考核材料。考生将需要上交的审核材料交给工作人员。(3)面试。面试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至面试考场。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提问、学生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
4.如果考核时间地点变更,会提前电话通知。届时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确定考核合格学生名单,择优录取。学院将在心理学院网站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七、联络人:王秀梅   电话:8812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