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
1、青年博士基金项目主要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须对研究的内容加以修改和深化,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报范围涵盖17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申报课题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申报者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3、立项项目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重大招标等)、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包括重大招标、年度项目、专项项目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已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结题要求
1、青年博士基金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2、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结项。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2.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申报登记表1份(此表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登记表,电子文档采取OFFICE 03版本。
3.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登记表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杨斌OA邮箱。
联系人:杨斌 黄鹤
联系电话:88120130
2016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报材料.zip
附件:1.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16年度)
2.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2016年)
3.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6年度)
4.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年)规划项目汇总登记表
社科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