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创新能力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雷万胜发布时间:2011-10-10浏览次数:690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有关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今年,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将继续组织省级创新能力项目建设,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现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赣发改高技函[2011]295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创新能力项目,主要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者必须按照赣发改高技字[2009]980号文(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并于9月26日前上报学校科技处。学校将于9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省发改委。
        2、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高技[2011]246号文、[2010]2455号文(见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申报。10月15日前,申报者必须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再行上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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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黎志辉  联系电话:0791-88120134
 
                                      科技处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