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4-14 浏览次数: 434

  为了进一步做好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考核工作,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3〕43号)和《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号:教务字[2016]017号】)文件精神,结合心理学及应用心理学专业特点及培养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原则
2015级本科学生申请转入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必须参加由心理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才有资格转入心理学院。通过考核进一步考察学生适应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习的素质与能力。
二、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照盛
副组长:张璟 江新喜 刘明矾
 员:熊红星 李洁 王鑫强 李小山 王秀梅
三、考核对象
申请转入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符合转专业规定条件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2015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2016年4月19日(周二) 14:00-17:00。
考核地点:实验楼北楼二楼心理学院党员活动室203室。
考核形式:面试。
考核内容:不指定。
考核结果:不限额。面试合格方可录取。
五、考核具体安排
转专业考核是2015级本科学生转入心理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的重要环节,转专业考核为面试形式。考核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安排
1.时间:4月19日(周二) 14:00-17:00。
2.地点:江西师大实验楼北楼二楼心理学院。
3.签到。考生于考前15分钟到实验楼北楼二楼心理学院党员活动室203室签到并抽签。
4.候考。签到后留在203室候考,考生原则上不准离开候考室。候考期间通讯工具上交统一保管,待面试完成后领回。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至面试考场学术讨论室206室或学生会办公室204室。
5.面试。按照抽签的面试顺序。面试采用随机提问、学生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对考生的面试结果进行审定,并确定考核合格学生名单。学院在心理学院网站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七、联络人:王秀梅 电话:88120284。
 
                                                                          心理学院    二O一六年四月七日